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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轮出价,1646万元成交!义乌一垂直楼竞拍成功...

发布时间:2025-02-19 14:46 | 阅读:597

[摘要] 2月18日,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,经过61轮出价,坐落于长春一街13、15号的不动产最终以1646万元顺利成交。

2月18日,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,经过61轮出价,坐落于长春一街13、15号的不动产最终以1646万元顺利成交。

该不动产参考价1608万元,起拍价1126万元,保证金169万元,增价幅度5万元(或整倍数)。

本次拍卖共有7人报名参拍,吸引13538次围观。

拍卖对象位于浙江省义乌市长春一街13、15号的房地产,竣工年份2004年,房屋总层数6层,所在楼层第1-5层,地上总层数5,地下总层数1,有坡屋顶层(部分h<2.20m),未确权地下室,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,登记房屋建筑面积532.28㎡,登记时间为2013-02-04。土地使用权面积86.4㎡,用途为住宅用地,国有划拨。

权证编号情况: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c00137945号、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c00137946号、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c00137947号、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c00137948号、义乌国用(2013)第001-00653号。

实拍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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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说明:1、该标的房屋未腾空,有租赁,租赁不保护。拍卖成交后六个月内腾空交付。

2、该房产为划拨土地,竞拍后,需由买受人申请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,并按《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用途改变管理暂行办法》(市6号令),按转让时标定地价的40%缴纳出让金,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。

3、该标的房屋带有未确权地下室,无证建筑物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承担,本院以现状交付,不负责完成初始登记和过户。

买受人未在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时间内缴清余款的,即为悔拍。由法院裁定重新拍卖,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,由原买受人承担。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,保证金数额不足的,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,拒不补交的,强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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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义乌房网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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