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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丨义乌核心区地块上新!起步就是130㎡?

发布时间:2025-06-26 13:56 | 阅读:521

[摘要] 6月25日,义乌挂牌一宗涉宅用地,地块位于义乌市中心板块,紧邻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绣湖站,距离绣湖公园不足500米,区位优势及其明显。

  6月25日,义乌市稠城街道铁东路与香山路交叉口南侧地块挂牌出让公告发布。

  地块出让面积22786.63㎡(34.18亩),起始价55033万元,竞买保证金16510万元。地块计划于2025年7月25日出让。

区位图

  地块位于稠城街道,铁东路与香山路交叉口南侧。

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、商业用地、公园绿地,容积率1.60-1.80,建筑密度≤45.0%,绿地率≥30%,建筑限高≤60米,出让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,商业用地40年,公园绿地50年。

  根据规划条件,地块住宅建筑形式为高层,裙房为商业和配套用房,裙房建筑层数为1-2层,底层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。

  地块高层住宅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时,允许建设空中花园阳台(不计入住宅阳台)和公共共享平台,空中花园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%,公共共享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%。

  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30平方米。允许项目部分精装竣备交付。高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低于3.0米。住宅封闭式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/2计算容积率。

  套型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高层,其餐厅、客厅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.2米且不大于6.6米时,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%的,最大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,单倍计算建筑面积。

实景图

  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不超过12米。地下室用于人防、消防、停车、储藏、超市、菜市场等配套设施,允许集中配建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生活辅助用房(游泳池、健身房)。高层区块不得设置车库,严禁改变用途。

  地块需配建具备邻里中心的功能用房:其中规划3000平方米社区用房(需完成装修,包含居家养老、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配套),原则上设置在地面(部分可设置于半地下室),社区用房及配建车位(不少于20辆)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稠城街道。规划不少于1个篮球场地和2个羽毛球场地的体育场馆(需完成装修),允许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稠城街道;以上配套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用途,不计入容积率。

  规划600平方米超市或菜市场,如设置在地下室可不计容,允许整体销售或转让。沿邻里中心及裙房侧可不设置围墙,围墙应通透、美观,围墙方案与建筑方案一并报批

  地块内含公园绿地面积2645.41㎡,地下空间可使用,且可与商住地块地下室联通使用。施工方案应与建设部门做好衔接,待项目施工完成后,地上公园绿地应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园林管理处。

来源: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义乌房网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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